李连杰(左)与于海(右)。图片来源:电影《少林寺》截图
出演传奇电影《少林寺》
成为李连杰“客师”
1982年,一部名叫《少林寺》的电影,书写了一个“一毛钱一张电影票创下上亿票房”的奇迹。电影开拍之初,导演一改过去选用职业演员的惯例,全部采用了具备武术功底的专业人士,于海也因此被邀请参演了人生中第一个大银幕角色“昙宗大师”。
当时外界对于武术运动员出演电影颇为担心,认为他们并不懂得演戏,又如何能保证电影的质量?但是导演张鑫炎则一直坚持己见,他认为只有武术运动员才能真正表现出少林功夫的精髓。
在此背景下,七星螳螂拳传人于海早早被剧组看中。最终,电影《少林寺》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4名武术运动员,主演李连杰就是其中一员。
电影《少林寺》截图据悉,李连杰出演这部电影之前,还发生过一个有趣的小插曲。当时17岁的李连杰因为在电影《塞外夺宝》的演员海选中落选,正生着闷气。虽然知道导演张鑫炎正在为《少林寺》挑选演员,但他仍不愿意见,最后还是被运动队叫来面试,促成了这次合作。
电影里于海饰演的昙宗大师与李连杰饰演的小虎,二人是师徒关系。由此外界常把李连杰归为于海的得意门生,他曾解释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客师,他的启蒙老师是原北京武术队的教练吴斌。一个武术运动员会有很多的客师,但是启蒙老师却只有一个。”不过,于海补充说:“我教过李连杰螳螂拳和陈氏太极拳,他是个很刻苦的孩子。”
于海参加节目讲述拍摄《少林寺》期间的故事。图片来源:央视截图“没有影迷,就没影星”
武打演员不受点伤不出色
据《少林寺》副导演、香港知名电影人施扬平透露,电影中每个演员都是武术指导,因此采用了“谁打谁编”的原则。这些具备真刀实枪功夫的演员,集体为观众们呈现了一场场精彩绝伦的武术盛宴。鹰拳、螳螂拳、三节棍、九节鞭等中华武术绝学,在电影里轮番登场,最终使《少林寺》成为难以逾越的经典。
虽然《少林寺》是于海拍摄的第一部电影,但是他依旧拿出全力以赴的武术精神完成拍摄。他说,当初拍摄时间非常紧张,而片中的马戏又很多,他便只用了两个上午的时间练习骑术,便投入拍摄。
螳螂拳传人于海。图片来源:央视截图影片中有一组于海在路上骑马疾驰的镜头,当时他的马速很快,拐弯时不巧被一棵杨树挡在了前面,正想收缰却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身子平飞了出去。出于本能,于海用两条胳膊护住了头部,但手臂却没能幸免:手腕、肘部脱臼,左手撞断。
《少林寺》上映后掀起了观影热潮,于海也跟着人气大涨,此后又接演了《南北少林》《太极宗师》《新少林寺》等影片。
电影《少林寺》动图越来越多影迷被于海精湛的武术表演所震撼,对他表达喜爱之情。渐渐地在一些公共场合,于海会遇到热情的影迷想要他签名、合影,即便当时他再累,也会一一满足影迷的要求。他说:“我永远记得,‘没有影迷就没影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两句话。”
知名度的提升丝毫不影响于海对武打表演的态度,“有时伤病还没好,打上石膏还得打,原地打、站着打。有时候站久了,脚肿得鞋都穿不进去。”他说,“练武术的就是脑袋比较木,自己也跟自己较劲,一定要达到那个程度。其实做武打演员,不受点伤、不受点痛是做不出色的。”
于海参加节目讲述拍摄《少林寺》期间的故事。图片来源:央视截图吴京悼念“老师一路走好”
网友不舍,分享童年回忆
1月17日凌晨,演员吴京发布微博悼念于海:“惊悉于海老师逝世,不胜悲痛。《功夫小子创情关》《太极宗师》《新少林寺》《少林武王》……仿佛还历历在目,于海老师一路走好。”
吴京发微博悼念于海。于海与吴京曾合作多部影片,他也对这名后辈青睐有加,“我对吴京比较熟悉,这个孩子很刻苦,当年一起拍《太极宗师》的时候,我就很看好他。”
对于于海的离世,许多网友也纷纷发文与其告别。有网友称,自己小时候最崇敬的功夫大师就是于海;也有人表示,他即使不是主角依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形容于海的作用就好像是顶梁柱,“有他当师傅,主角就会很有底气的感觉”。
网友悼念于海。还有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一段儿时回忆,他说,小时候电视台播放《太极宗师》,每晚一集,有一次他家里的电视坏了,便去邻居家里看。当时他看到邻居家的姐姐正拿着日记本记主题曲,直到现在他还能想起当时的歌词“天已幕,月如初”。他表示,一瞬间,这些画面仿佛就在昨天。
“练武之人就该有向强手挑战的勇气。”虽然于海老师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他秉持的武术精神仍将激励着许多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前行。(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