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漫步)
以深化户外运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户外运动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方式。回归自然、亲近自然,人们更愿意在自然环境中进行体育锻炼,户外运动市场面临广阔发展空间。
前不久,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科学统筹、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