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树高千尺不忘根。党员干部要把“根须”向下扎根,把脚步向前迈进,不忘为民使命,扛起时代责任,切实做到勤于奉献、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的奋进姿态实现人民群众的向往,当好人民群众的“孺子牛”,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信念如磐,迈好“为民步伐”。党员干部要以担当作为扛起岗位职责,以全力以赴践行为民使命,用实际行动将“为民初心”深情诠释,用不懈拼搏之姿奏响奋斗“最强音”,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方向相同、步调一致,将为民情怀融入实践、化为行动,以务实作风护航人民事业,和人民群众“同轴共转”。党员干部要以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反观干事创业的成效,俯身倾听群众的声音,以民声为“向”全面察民情,以民声为“镜”多照自己的“公仆之姿”、多看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奋发向前之姿迈好“为民步伐”,为群众遮挡风霜雨雪,为群众送去心头暖流,竭诚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砥砺前行,磨砺“担当之肩”。党员干部要自觉把热忱之心转化为担当之行,爱岗敬业、苦干实拼,在为民实践中善解难题、勇创佳绩,明确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以会干事、干成事的奋斗姿态推动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党员干部要心怀民生、脚沾泥土,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调研,用双脚去丈量基层的山水,多走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做勤快的“泥腿子”,做群众的“自家人”,把民情民意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坚守岗位、勤勉干事的“螺丝钉”,激发干事热情,办好为民实事。
上下求索,永葆“进取之心”。党员干部要多到实践“大熔炉”里经受淬炼,多磨多练多沉淀,以无私的坚守、无我的境界为民奋斗,时刻都不忘“我是谁”的公仆身份和“为了谁”的使命责任,以“上下求索”的进取之心跨越沟坎、穿过风雨,将工作落实到位,将问题解决到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干事成事,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办好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民心工程。党员干部要以孔繁森、廖俊波和黄文秀等时代榜样为人生奋斗路上的闪耀标杆,聚焦“人民所盼”以“我必行之”的姿态去奋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豪情壮志赢得新征程上的新胜利。(李庆)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